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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想不想做二奶?我都想啊!毕竟一天就可以赚七八万,躺着就把钱赚了!”罗翔老师在刑法课堂上说出这句话后,惊掉了同学们的下巴,这老师的三观也太歪了吧!教大家都去做二奶?其实这句话源于一个特别典型案件。
在1998年,深圳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大案——邓宝驹案。这个邓宝驹是深圳宝安区的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,只有30多岁,但能力非常强,短短三年时间就贪污了2.3个亿。不仅如此,他还特别好色,光情妇就包了八个,其中第八个情妇小青只和他好了一年就拿到了2000多万。
罗翔教授在课堂上和同学们提到这个案子的时候,台下人都惊掉了下巴。罗翔老师也是连连咂舌,他给同学们算了一笔账,一年拿2000多万,平均每天就是七八万。这样来看,这个二奶一年赚的钱比有些人一辈子赚得还多!
而且这两千多万还是在上个世纪末,普通人奋斗十辈子也赚不来,这个二奶一年就包圆了,你们说这公平吗?包养她的邓宝驹该不该受到惩罚?毕竟他监守自盗,拿着老百姓的钱吃香的喝辣的,还整八个小老婆伺候自己,古代有些皇帝也没他奢侈。
罗翔教授非常诚恳地问同学们这个案子该怎么判:
“如果依照咱们普通人的朴素情感,将这个人拉出去千刀万剐也不过分吧,这个国家的蛀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呐!干脆直接拖出去“犬决”好了,让大家看看这个邓宝驹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。”
但排除掉情感,我们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这个案子就会发现,结果很可能会让很多人失望。邓宝驹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任,也就是说他的身份其实是“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”,他并不是国家公职人员,所以他并不构成贪污罪。
所以这个案子只能根据“职务侵占罪”来判,而职务侵占罪最高的刑期只有十五年。罗翔问大家,你认为法律到底是在惩罚邓宝驹还是在保护邓宝驹?如果没有法律能不能直接把邓给干掉,游行示众?当然可以!
领导只需一拍桌子说:“这种人渣留在世上干嘛,拖出去,我家的狗都好几天没吃肉了,正好让家里的八只中华田园犬开个荤。”
听到罗翔老师这样说,台下的学生个个都义愤填膺,仿佛是除掉了心头大患。但可惜现实有时候并不会遂人愿,在一个法治社会里,法律就是我们社会运转的基本保障。制定法律的初衷当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,惩罚犯罪者。
但法也是人定的,而且它是由人来掌控的,如果法没有边界,那么带来的绝对会是更大的灾难。根据罗翔教授的分析:文明社会的法并不是一元的,它不像一柄刀,只扎罪犯,不扎自己,相反法律是把双刃剑。
法律这柄刀既要砍犯罪分子保护人民,这就是法的保护机制。但它还有一个刃是朝着公权力机关来砍,朝惩罚罪犯的权力本身来砍,法律在相当程度上要限制国家的刑罚权。正是有了这两把刀,我们才可以生活的更安全。否则谁都可以用正义的名义来伤害别人,那样一来社会就会乱套。
举一个全中国老百姓都知道的一桩案子,公元1141年,一代名将岳飞被处决了,而他的罪名大家都知道,就是一个“莫须有”。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,当权力不受制约,那么所有人都会处在危险之中。
罗翔讲到这里,台下同学恍然大悟。罗翔教授是毕业于北京大学的刑法学博士,后来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教授,还曾多次被邀请到央视的《今日说法》栏目担任顾问。由于罗翔的讲课风格非常独特,总是以独特的判例入手,在生动的例子中就将法的精神传递了出来,所以他也连续多年被评为学生最喜欢的教授之一。
但罗翔却说,他最大的梦想并不是教书,而是让法的精神,法的道德发扬光大,他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在法治阳光的保护下生存。他在自己的新书《法治的细节》中深刻阐述了这些道理,罗翔将法学的精华浓缩进来,内容绝对干货满满,但同时他依旧坚守自己幽默生动的风格,让阅读门槛大大降低。
无论是平头老百姓,还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教授都可以读的明白,各有所获。这本《法治的细节》真正意义上做到了开卷有益,其实人性本恶,每个人身上天然就带着败坏的趋势,但我们需要靠后天 的努力去不断修行克制自己,最终让自己得到一个好的归宿。
法律就是在告诉我们在这个世间生存的底线是什么,它不规定你好到哪个程度,但它限制了一些人,不能让自己坏到没边,否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。我们所有人都该读一读这本书,即以此为勉励,也以此为护盾,在受伤后可以保护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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